法律主观:
男方单方面提出离婚的,只能提起离婚诉讼,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并递交诉状。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