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地方各级人民对什么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对什么负责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负责。最高人民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工作,上级人民领导下级人民的工作。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工作,上级人民领导下级人民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 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分为:(一)最高人民;

(二)地方各级人民;

(三)军事等专门人民。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分为:(一)省级人民,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包括省、自治区辖市人民,自治州人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分院;

(三)基层人民,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

第二十条 人民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以外职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