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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税忘了清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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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税忘了清卡可以可以把当月的纳税主表和认证结果打印出来,到国税局清卡。

清卡具体流程如下:

1、月初金税卡在自家开票系统抄税;

2、15号之前在电子申报系统填好申报表,发送至国税局审核通过;

3、带上所有金税卡到国税大厅相关窗口办理抄报税,只带卡就行了,要记住你企业的税号;

4、卡里信息和申报表比对一致后,划款,打印申报表报送国税局。

清卡是指一个公司或者用人单位等对其出具的增值,进行统一的梳理统计分析,随后再汇报给税收单位,是有利于开票系统可以聚集的对这种已给出的税票数据信息进行一对一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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