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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后哪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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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无法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如果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至于会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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