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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开庭一般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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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的时间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离婚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向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正式受理案件;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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