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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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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遗嘱的有效条件: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一、口头遗嘱怎样公证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符合法定条件的口头遗嘱即能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老年痴呆病人立的遗嘱有效吗?

患有老年痴呆症,如果确有明确的医疗诊断结果,证明老年人在立遗嘱时已经患有相应的病症,不具备正常的辨识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立遗嘱应当是无效的。

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关人假借立遗嘱人之手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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