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但是在债权人没有刚性的直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客观存在的有力证据的情形下,问题所描述的利息单据仅能作为辅助证据,债权人应当尽力搜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双方对话录音、电话录音、微信记录、短信记录、银行流水、知情者人证或书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所有证据要素均能够互相印证,均指向债务人欠己方钱的客观事实。这样方可以有效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