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有

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有

来源:宝玛科技网

一、民法典的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是什么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而法人分立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公司合并法律程序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