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人的自我认知可以作为辩护的依据,但不一定能够被采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代理辩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应当以犯罪时的精神状态为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条规定:“犯罪人因精神疾病等情节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4.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7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他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有不同意见的,人民应当进行审查。”
5.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86条规定:“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其所陈述的事实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法庭辩论中提出。”
总之,被告人的自我认知可以作为辩护的依据,但其是否能够被采纳,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