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可根据犯罪性质减轻处罚,法定减轻情节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罪认罚可从宽减刑,最高可减少基准刑的30%。案件阶段和表现等级评定影响从宽幅度,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宽幅度越大。
法律分析
一、认罪认罚可以减刑多少
1.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认罪认罚从宽减刑幅度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以从宽处罚的比例也不同。根据量刑指引,最高可依法减少基准刑的30%。案件办理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表现等级评定影响从宽幅度,按照“好”、“较好”、“一般”等若干个等级来评,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上述等级都可以评;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评“一般”或者“较好”;在审理阶段认罪认罚的,通常评“一般”。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宽幅度越大。
拓展延伸
认罪认罚对减刑是否具有决定性影响?
认罪认罚对减刑是否具有决定性影响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在一些司法制度中,认罪认罚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条件之一,因为它体现了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的认识和悔过之意。认罪认罚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加速司法程序,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机会改过自新。然而,一些人认为过分依赖认罪认罚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判决,因为有些人可能会出于被迫、错误的理解或其他动机而做出虚假的认罪。因此,是否将认罪认罚作为减刑的决定性因素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包括证据的可靠性、程序的公正性和个人的保障,以确保司法制度的公正和效力。
结语
认罪认罚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减轻处罚,具体减刑幅度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而定。根据刑法规定,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减轻处罚,而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认罪认罚者应当从轻处罚。根据量刑指引,认罪认罚可最高减少基准刑的30%。认罪认罚不仅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加速司法程序,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是否将认罪认罚作为减刑的决定性因素仍需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司法制度的公正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