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被告公司在诉讼中无法办理注销手续。而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前必须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否则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被告公司在诉讼进行期间无法进行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成为被告的公司在诉讼中不可以办理注销。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拓展延伸
被告公司如何进行注销程序
被告公司进行注销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首先,被告公司应提交注销申请,包括注销原因、相关证明文件等。随后,根据当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可能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程序,确保相关利益方能够知晓。同时,被告公司还需履行清算义务,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并进行资产清算。最后,根据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公司的法人资格。整个注销程序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建议被告公司在进行注销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操作正确、合法。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被告公司在诉讼中进行注销程序需严格遵守规定。需提交注销申请、进行公告或公示程序,履行清算义务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最后,根据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建议被告公司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