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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亩数比实际多了两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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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权证是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山林木和使用的山林地,确认山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1.保护的权利对象不一样(1)山林权证是法律确认的对森-林、山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山林地的使用。(2)而土地证却是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证件所证明的东西不一样(1)土地证是土地承包证件。(2)山林证是财产证明的证件。有关山林权证的1.使用中国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山林证办理,由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2.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山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山林证办理,由该登记造册,核发山林证书,确认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山林木所有权。

3.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山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山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山林证办理,由县级以上地方登记造册,核发山林证书,确认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法律依据

《林业部关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不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复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森林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1981年、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颁发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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