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委会、村委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向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一百一十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机关报告。 机关接到报告或者机关、人民、人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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