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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什么态度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主观:

乱占耕地建房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所占耕地并限期拆除耕地上所建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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