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不能承担监护责任的情形:
1、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批评、教育、警告之后仍不悔改的;
3、监护人有能力监护但是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
一、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有:1、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2、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3、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监护人有权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以下情况下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1、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支付医疗费用;
2、为了支付未成年人的教育费用;
3、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
4、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
5、其他维护被监护人利益需要做出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的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