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年限规定为两年内,按年限支付工资月数的经济补偿。月工资超过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12年。经济补偿计算需考虑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伤或无故辞退可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2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请求的提出不得超过两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此可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12年。
二、经济补偿计算
1、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月工资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该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支付时一次性代扣。
也就是说,领到N1补偿金,按照该办法计算得出“月平均工资”如果达到交税层次,那就要扣除个人所得税,不能全得经济补偿金。
至于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我认为平时领工资时单位里应该已经代扣,除非平时单位里没有为职工办理社保。
2、如果平时已经代扣各项保险费,那就不能再扣保险费。如果平时单位里没有为职工办理社保,没有代扣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的部分,而离职时补办社保,那就要代扣。
根据批准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工资总额不包括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另外,也不包括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劳动合同法较之劳动法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除外情形),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该项规定突破了劳动法仅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职员在遇到工伤需要提前离职,或者是遇到被单位无故辞退的情形时,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为了明确单位的责任,我国司法机关也规定了,对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单位最多会被要求支付职员正常十二个月的薪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请求提出不得超过两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高不超过12年。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需按工作年限数除以商数作为月工资收入,并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应在平时领工资时由单位代扣。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予经济补偿金,最多为职员正常十二个月的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 各特区设立劳动服务公司。特区企业雇用中国职员和工人,或者由当地劳动服务公司介绍,或者经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客商自行招聘,都由企业考核录用,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