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机关一般会在宣布监视居住决定时,明确告知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人应该遵守的规定有以下6种:
1、在监视中居住;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不得对外会见和通信;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3、随传随到;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干扰证人;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影响证据;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有关出行证件上交。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作为强制措施类型的一种,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是法律赋予办案机关的一种权力,在监视居住期间遵守有关规定是嫌疑人和被告的义务,违反有关义务,可能被取消监视居住的措施。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总是有法律的强制力作为最后的保障!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