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合同找劳动局有用,但是建议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没有签合同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有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既然没有签合同,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即可。
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没有签字,劳动合同成立了吗?
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效力分为两种,一种是劳动合同上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劳动者的签字,这种属于有效劳动合同;另一种是仅有劳动者签字,没有单位盖章也没有签字的无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农民工,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保险
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讨要工资,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没有公司盖章
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签字或者盖章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及时签字或盖章,否则该劳动合同无效。因为劳动合同是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作时没有签合同,最后老板跑了,可以去劳动局起诉他吗?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起诉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材料,还有就是相对应的一些证据材料以及民事起诉状到人民去提交立案。因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应该是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而不能直接向起诉。如果不服仲裁裁决的,才可以向起诉。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内容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合同中一般应当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金额、发放工资时间、劳动纪律、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他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