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患病在规定医疗期限内的,用人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医疗期限结束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员工患病在规定医疗期限内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规定医疗期限结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员工患病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权益保障?
员工患病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权益保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义务为患病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合理的工作安排。然而,如果员工的疾病导致长期无法工作或无法完成工作职责,雇主可能会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关键是判断患病员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能力标准。如果员工的疾病被认定为劳动能力丧失,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员工患病对劳动合同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问题。
结语
员工患病对劳动合同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限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合同。因此,对于患病员工和雇主而言,合理的医疗保障和工作安排是确保双方权益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