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有19个税种。
其中包括、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等,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税种分类具体如下:
1、按征税对象分类:
(1) 对流转额的征税;
(2) 对所得额的征税;
(3) 对资源的征税;
(4)财产的征;
(5)对行为的征税。
2、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税、地方税、地方共享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4、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
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5、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综上所述,不管总数到底有多少,按征税对象分,中国目前的全部税种可以分为五大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