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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2

来源:宝玛科技网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1-01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在西安凤城大酒店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陕西凌安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认为该报告在内容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等基本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年报格式符合上市公司要求。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已针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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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总资产 总股本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3,937,2.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538,412.90元,公司2010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7,240,804.29元。

利润分配应结合股东需要和2011年投资需要综合考虑,建议公司2010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683,73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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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247,993.02 47,500.93 40,355.22 40,393.73 73,215.70 399,626.52 50,841.87 247,990.88

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出具了该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环境和内控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公司还应按照2011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做好制度建设、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2011年公司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所得税 净利润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董事会编制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规和中国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金 额 306,150.43 33,266.57 5,243.69 28,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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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11年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产生的天然气交易量约为4620万立方米,交易金额约为609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且占本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应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关联方监事李爱慧和隋舵对此表决进行了回避。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与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1年与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的天然气交易量约为100万立方米,交易金额约为1300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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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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