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回避管理制度内容
一、总则
为加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规范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行为,净化国有企业组织和人际关系,防止现象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并对其进行制度教育和培训。 三、回避原则
1.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应秉持廉洁自律的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2.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在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时,应当避免利益冲突,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
3.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应当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他人给予的礼品、宴请等财物,不得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 四、回避范围
1.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应当在以下情况下回避: (1)与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益关系的事务; (2)与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有争议的事务;
(3)与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或可能有财产上、经济上利益关系的事务; (4)与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或可能有其他利益关系的事务。
2.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应当在发现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主动申请回避,并向组织上报,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事务。
3.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应当在开展业务活动时,谨慎选择合作伙伴,避免和不良商业伙伴合作,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回避程序
1.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发现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时,应当向组织上报,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
2. 组织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情况,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 组织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回避,若批准回避,则需制定回避计划和方案,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在回避期间应当遵守组织规定,执行回避方案,不得参与相关事务,确保利益冲突的避免。 六、回避管理
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回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操作流程,明确回避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2.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对造成损失的进行追责和处理。
3.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回避档案,记录回避申请、审核、批准等过程,做到信息留痕和可溯源。
4.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于违反回避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处理,确保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七、附则
1. 本管理制度由国有企业的监察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回避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不断加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做一个廉洁自律的模范,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