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式样42:
××公司股东决定
──关于同意公司派生(新设)分立等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出资人作出如下决定:
1、同意本公司派生(新设)分立为 个公司,分别为:XX公司、XX公司、……;
2、分立前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
3、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
4、分立前公司财产分割方案:……
5、分立后各公司拟申请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6、分立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
7、分立前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8、分立前公司的职工安置办法:……
9、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如属新设分立的则还应增加第10点)
10、本公司分立的法定程序履行完毕后,如分立成功,则同意本公司解散。
××公司股东(公司盖章)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