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其他:--------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及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所在地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以后)。
(6)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但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7)提供的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报名材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