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部交管理规程(十三)交规定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
如果人离开后,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5、交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
6、人未到,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人负责。
班长交制度
1、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明确给保安员。
2、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4、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者。
5、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
如果人离开后,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