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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前,鸦片在中国便已泛滥成灾。数量上,以1821年至1839年为例,鸦片在中国的实际销售总量计约279239箱②,平均每年销售1万多箱。地区上,1830年后,鸦片走私从广州发展到东南沿海地区,一直到直隶和东北的沿海一带③,烟毒流散,甚至处于内地、被清视为根本重地的盛京等处“亦渐习染成风”④。吸烟人数上,因为统计障碍不可避免,数据不可能精确,即使是概数,也众说纷纭⑤,但所有这些未必精确的数据都非常巨大,让我们不得不相信那时中国烟民之众,例如林则徐曾描述衙门里“如幕友、官亲、长随、书办、差役,嗜鸦片者十之”⑥。为何会出现如此的泛滥之势呢?表面上看,是英国鸦片走私和清双重作用的结果。但英国为何要进行鸦片走私?它当时具备哪些走私的条件?它用什么方法进行走私而使得鸦片在中国泛滥成灾?到底是贪官污吏造成了清的,还是清的一些制度导致了贪官污吏为鸦片走私开方便之门?传统的观点认为英国为扭转对华贸易逆差而走私鸦片;近年来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当时英国对华贸易的一些具体状况,比如白银流通、贸易利益,又开始对贸易逆差论产生怀疑⑦,但只是一些零散的议论,未给予充分论证,且很少有人重视英国进行鸦片贸易所具备的条件和走私方法在鸦片泛滥过程中的作用。而对于清方面的认识,一直都还停留于分析贪官污吏这样的人治因素。本文将论证英国进行鸦片贸易的真正动机,分析其走私的条件和措施,同时试图从传统文化中探寻贪官污吏在中英贸易中舞弊的制度根源。
一、英国进行鸦片贸易的动机、条件及措施
1、贸易逆差论质疑
许多中国近代史著作都把英国进行鸦片贸易的动机归结为为扭转贸易逆差的状况。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鸦片战争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英贸易最惹人注意的就是英国巨大的入超量和中国巨大的输出量。历史文献中保留下来的数据很多,都无不让人感到惊异。比如,在1699年至1794年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英国直接出口商品的价值一般只是进口商品价值的80%,而其中1781年到1793年,英国输入中国的全部商品是16871592元,同期中国对英出口中仅茶叶就达到了96267832①。迟至19世纪,以1792至1807年为例,东印度公司从广州运到英国的货物总值为27157006镑,而从英国输往广州的却只有16602388镑②。如果只盯着这些数据,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英国人在对华贸易中吃了大亏,因而进行鸦片贸易势在必行。然而,事实是在中英贸易进行了将近100年后的乾隆五十二年(1787),即英国从1727年对华输入
第一箱鸦片之后的第60年,英国输华鸦片还仅仅只有200箱(每箱约100或200斤)③。你可以说,作为走私毒品这已经是很巨大的数目了,但如果把它和几年后英对华输入鸦片数量相比,无疑是小巫见大巫,再者,仅仅凭200箱鸦片英国也远远无法扭转那一年的对华贸易逆差。由此看来,在中英贸易最初的100多年的时间里,英国一直都处于对华贸易逆差的状态,在这100多年中,英国早就开始鸦片贸易,但鸦片没有充当扭转对华贸易逆差状态的角色。既然如此,那是不是英国在对华贸易中真的是吃亏的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没有人愿意做亏本的生意。
事实上,贸易逆差情况一直严重的英国在对华贸易中不仅不吃亏,反而是赚了大钱(鸦片利润除外),这也是它一直保持对华贸易的原因。这其中的奥妙在于,英国用从中国进口的生丝、茶叶等货物进行进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当时,中国的这些货物,在欧洲很有市场,英国便把它们运回欧洲销售,赚取了高额利润。18世纪90年代末,东印度公司售往伦敦
的中国丝利润高达50%④。茶叶更是后来者居上,东印度公司仅从事茶叶贸易的利润就可以弥补英国购买中国商品的一切费用,而且每年还可以有40100万镑的赢余⑤。同时,东印度公司的进口贸易为英国带来了可观的财税收入。英国对进口茶叶的税率许多年份都高达100%以上,1793年,其获得的茶税收入为60万镑,1830年增至3387097镑,1832年上升至3509835镑,1835年为3832427镑,1836年竟高达4674535镑⑥。总之,“从中国来的茶叶提供了英国国库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和东印度公司的全部利润”⑦。
由此可知,在中英贸易的最初一个多世纪里,虽然英国一直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但并不影响其从中国进口的货物中攫取财富,因而也未必有改变这种逆差地位的强烈需求。历史学界存在的贸易逆差论有欠考虑,至少在表述方面。历史进入19世纪,英国开始对华大量输入鸦片,确实逐渐改变了英国长达一个多世纪的贸易逆差地位,但这是鸦片输入的结果,而非原因。
2、英国对华贸易困境与鸦片成为贸易大宗
长期以来,工业中的英国引以为自豪、对其满怀希望的商品在“天朝”的市场上销路不畅。它一直在探索能在中国的市场上赚钱的商品,早在1596年,伦敦商人派出一支船队去中国,该船队带有一封伊丽莎白女王写给中国皇帝的信,这封信上就有“他们(去中国的英国商人——笔者)的货物与敝国出产的各类商品的样品……展现于陛下和陛下臣民之前,他们力图知道何种商品对贵国有用”的字样①,遗憾的是,直到1793年英国派马戛尔尼出使来华,乾
隆皇帝还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
无。”②在东印度公司运往中国的主要“英国货”中,计有毛货、宽幅呢、哔叽、羽纱以及一些铅和偶尔一些康华尔的铜或锡③,但这些以纺织品为主的商品在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力弱小,即便到了英国早已完成工业的19世纪30年代,广州怡和洋行向他们的往来商家发送的行情报告中,还说到中国土产的“紫花”布,无论在质地上和成本上都优于曼彻斯特的棉布④。但这种情况,还不是英国对华贸易所遭遇的困境,毕竟,英国在中国市场上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产品,这些产品为它带去的利润也不匪。
其实,中国也并非无所不有、什么都不需要,这时候的中国很需要一样东西,并且英国在18世纪中叶以前可以大量提供,它就是——白银。康乾盛世的中国商品经济空前发展,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作为主要通货的铜钱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交易,于是“世界上尚无第二个国家象中国这样如此迫切地需要白银”⑤。英国也幸亏有白银这个对华贸易法宝,否则,不仅无法扩大从中国进口产品而在欧洲销售以获取更多利润,反而会因为对华输入的商品的问题大大亏损⑥。1765—1766年度,英国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输入的商品是对华出口商品值的302%,1775—1776是256%,1785—1786高达328%,这些超出的商品值英国此时只有靠白银来平衡,据估计,1700—182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共输53875032两白银到中国⑦。
然而,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发生了一些事造成了英国对华贸易的困境。1779年,西班牙参加美国战争,西班牙银元市场被封闭。英国的白银来源断绝了,致使“1779至1785年没有一块银元从英国运到中国”⑧。而后,1811年,西属美洲爆发战争。这场持续15年的战争摧毁了很多银矿,美洲的白银产量大为减少①。于是,英国的白银来源就这样逐渐枯竭。白银枯竭,对英国来说,意味着只能靠自己出口到中国的货物赚得的钱来进口中国的茶、丝等,然后将中国货物带回欧洲销售赢利。但事实上英国的货物在中国很难赚钱,即便能赚钱数量也很有限,这样势必导致进口货物的锐减而赢利寥寥。这便是英国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最真切的困境。能否解决它,将关系到英国对华贸易的前
景。
英国不可能放弃中国这块充满生机和诱惑力的市场。它的充满商业精神的子民们从来都没有停止探索和努力,“我说不出一件能在那儿获得成功的商品;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试了”②。最终,他们成功了,他们发现了鸦片及向中国走私鸦片的可能性。`
几代英国人同中国交往,虽然在这个狂妄自大的国度里
,他们经常碰壁和感到侮辱,但他们却逐渐了解了这个国家的和不堪一击,断言清“太不足挂齿了”③。有人说,“恰是这场闹剧(指马戛尔尼访华——笔者注),使马氏满载着老大帝国已经不堪一击的信息和情报返回英吉利”④。的确,马氏至少带回了两个信息:第一,中国具有鸦片市场。1793年8月16日马氏使团到达通州,该使团的秘书乔治·斯当东记录说:“中国对于吃饭真是过于奢侈了。他们每天吃几顿饭,每顿饭都有荤菜许多道。空闲的时间,他们就吸烟,或者嚼槟榔。他们有时把一些香料放进一些鸦片。”⑤外国人由此认识到中国的官吏都抽鸦片,鸦片市场肯定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第二,中国的官吏。英国国会议员托马斯·斯当东在下议院发言说:“我们进行鸦片贸易,是否违反了国际法呢?没有:当两广总督用他自己的船运送毒品时,没有人会对外国人也做同样的事感到惊讶。”⑥这样的认识足可使英国人坚信鸦片走私的可能性。
英国人本身又具有鸦片走私的优势。1757年,英国占据了当时最主要的鸦片产地孟加拉,而鸦片贸易所带来的利益是显著的⑦,英国肯定无法抗拒这样的诱惑。另外,当时缺少权威的国际,国际法毫无约束力,而第一次国际禁烟大会的召开要迟至1911年⑧,这或许也可作为英国走私鸦片的条件,因为禁毒有时是需要国际合作的。
总而言之,白银的枯竭使英国强烈需要寻找一种能够畅销中国的商品,而就英国已具备的条件来说,鸦片无疑是唯一合适的。于是,鸦片在中国的泛滥源头自然而然地打开了。
3、英国散商与鸦片泛滥
在鸦片开始泛滥于中国的时候,英国实行了一项推动其对华鸦片贸易的措施,即:根据威廉四世于1833年8月28日颁布的第3、4号法令第93条,东印度公司从前曾享有的对华贸易垄断权被取消,与中国的贸易开放给所有的英国臣民①。
抛开其他的勿论,单看这项措施,我们可以想见:原来可能只有东印度公司一家有限的职员从事鸦片贸易,而这条法令颁布后,对于惟利是图的人们,大概会争先恐后地进行鸦片走私了,从事这项贸易的人形成一股洪流,那鸦片泛滥的程度便可想而知了。这个道理很简单,但事实却远非这样简单。这便是“英国散商”的问题。
18世纪的七十年代在中国出现了第一批“英国散商”②,最初他们于东印度公司之外进行对外贸易,没有固定的组织。后来,大约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鉴于清严禁鸦片贸易,东印度公司不愿其合法贸易受到损害,就把鸦片售给领有公司执照的散商们,让他们在公司的名义之外进行对华鸦片贸
易,另外规定散商对华贸易所得现银应交付公司驻广州的大班,以便公司能收购更多的茶叶和其他产品,同时公司发给散商能够在伦敦领到现银的汇票③。这无疑为鸦片大量输华开了方便之门。一方面,东印度公司不会作为一个惹眼的目标因走私鸦片而激怒清廷,对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大门不会关闭;另一方面,散商却携带大量的鸦片入华。
据载,1828年6月30日为止的前一个年头,广州的英国进口货总值为203600元,其中45157元是东印度公司名义下的,153600元是散商名义下的,而散商的鸦片占11243496元④,比总值的一半还多。散,意味着难以控制、肆无忌惮;散商实在是促使鸦片泛滥的非常重要的原因。想当初东印度公司为保持鸦片的高昂售价,曾禁止孟加拉私人鸦片种植,鸦片出口⑤,而散商为追逐利益(事实上,1833年法令的颁布就是散商长期努力争取的结果。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他们对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越来越感到不满,频频向英,英审时度势最终满足了他们的要求),肯定不会顾及这些,即使有所考虑也为力。
二、清禁烟失败及其原由y4oNl
1、从贪官污吏到制度追问
马克思说:“浸透了天朝的整个官僚体系和破坏了宗法制度支柱的营私舞弊行为,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浦的英国趸船上偷偷运进了天朝。”⑥这句话强调出贪官污吏在保证英国鸦片走私方面的显著作用。
早在1782年,一艘装载鸦片的商船“朗色契”号抵达澳门,1600箱鸦片全部脱手,买主是行商信官,信官还建议为避免船停泊在澳门引起官府查问,这艘船应去黄铺。而广州官吏明知“朗色契”号船上装载有鸦片,却知情故纵,从中渔利,粤海关监督要求给予2万两银子的酬金,行商当即应允①。1826年,广东省建立了一支专门捕捉鸦片走私船的巡逻船队。但没过多久,这些巡逻船便让走私船“快蟹”每月交纳三万六千银两而允许它们从身边悄悄通过②。有许多人以为鸦片走私船,装上鸦片之后,于深夜间偷运。事实上,这些走私船不但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贸易,并且他们就在巡缉官船的前边进行,并且一直运到广州。对于不明了中国行动和性质的人看来,最奇怪的是:中国官吏的船只,也常用作走私鸦
片之用③。比如,水师提督韩肇庆就为抽取佣金而转运鸦片④。5
贪官污吏对促使鸦片在中国泛滥的作用是明摆着的,他们是滔天罪名的直接背负者。但我们是不是因此就可以停止对问题根源的追问?当然不是。毕竟,对贪官污吏的谴责仍然停留在人治的传统观念上,我们需要着眼于制度因素。
“由于鸦片战争前,中英之间实
际存在的只是通商关系;又由于清的,贿赂和陋规已经成为维系这种关系延续运作的不可缺少的润滑剂;凡是涉及到这种商务联系的,无不受贿,无不发财,久矣被视作官场中的正常现象。”⑤这段话,不经意摆明了这样几个问题:⑴、英国方面,不会放弃一种通商关系,尽管这种关系对它来说是不平等且令其讨厌的;⑵、清朝方面,也不会放弃这种通商关系,尽管它口口声声说“天朝无所不有”并把与英国通商看作是对“蛮夷”的恩惠;⑶、这种通商关系是所有徇私舞弊行为的温床,而关系的维持又离不开徇私舞弊;⑷、英国愿意提供徇私舞弊的条件,清廷敢于徇私舞弊,徇私舞弊是正常的。对于英国来说,我们不难理解其行为,如前所述,对华通商,特别是鸦片贸易可以为其带来丰厚的利润;对于清,就没那么容易能够说清楚道明白了。清也是出于利益的目的保持通商关系吗?中英之间怎样运行这种关系?这种通商关系为鸦片走私提供了什么方便了吗?一直以来,清都例行禁烟,清廷为何知法犯法?笔者将通过自己掌握的材料做一些分析, 以期能向问题的答案靠拢。
2、公行制度与禁烟难度`~
公行是中国少数商人垄断对外贸易的组织。行商的组织,明代就有了。1720年,广东从事对外贸易的商人正式成立“公行”组织。公行制度具有这样一些特点⑥:⑴、公行商人名义上由清委派殷实富户充任,实际上须向官吏贿赂大量银两方能获得行商执照;⑵、英商来广州后,只能在行商中选择对象进行贸易,进口货由行商承销,出口货由行商代购,进出口所应纳的税款都经行商之手;⑶、英商不能直接同中国官府接触,遇有涉外事件,由行商经办。
从公行制度的特点,可见及行商营私舞弊的空间。首先,官吏把与外商接触的任务交给行商,事先就要求贿赂,这种行为势必导致中外通商关系从一开始就充满龌龊。其次,行商进行垄断贸易,官府把对外贸易事务委于行商之手,让其代收税、缴税,为官吏敲诈行商创造条件。英国驻华第二任商务监督德庇时就曾说:“通过行商这个媒介管理外国人,对广州来说,在减少他们的责任并使他们能够进行横征暴敛而不受惩罚,是一种十分宝贵的制度,他们不会乐于放弃它。”①又再次,天朝的皇帝虽然傲视八方,为了自己的统治秩序而实行公行制度,但他不可能不关心关税,因为那是一笔不小的财政收入②,行商为向皇帝上缴银元,曾设立了一个公所基金,据说,在1807年,公所向皇帝纳“贡”银55000两,为帝国的军事行动捐银61666两;为黄河水
灾善后和沿海海盗捐银127500两;为购置钟表和打簧货(即白音盒和机械玩具,当时这些东西是“官吏向其京城上司行贿的公认的手段”——原文注)付银200000两,在1807和1813年之间从公所基金中至少公开支出了总额4988000两银子③。由此可见,行商在上司的“控制”下经济上的负担是很重的。最后,在代外商购货的时候,行商往往接受预付款,这使他们负债的机会很大。说“每个行商都是负债者”④,或许不够准确,但也未必不是行商们在某一段时期内的真实状况。公行制度决定了行商们经
常会处在沉重的经济压力下。然而,行商们又是发财的,通过公行制度下的垄断贸易。这中间的原因,笔者以为,是由于一方面那些顶头上司满足了行商们给予的经济要求,就不过多的关注行商们的行为,行商们可以安全的从事走私贸易;另一方面,外商在经济上控制行商,迫使他们包庇和支持走私贸易。
公行制度的特点决定了及行商营私舞弊空间的存在,公行制度不被废除,这个空间就会一直存在,这个空间是公行制度的痼疾。于是禁烟难度产生,而一些因素又会增大这种难度。举例言之,雍正时就颁布了禁烟法令,但那时禁的是作为把鸦片与烟草混合而制成的“鸦片烟”,并不禁止传统的作为药物的“鸦片”进口⑤。在这种情况下,天朝对禁烟标准的认识必然相当模糊,在公行制度的掩护下,他们甚至可以把所有用于吸食的“鸦片烟”全都当成作为药物的“鸦片”而准许其通过中国海关。这使得禁烟法令实际成了具文。再比如考察鸦片战争前的土烟种植,中国云南、四川、广西、贵州等西南诸省及浙江、广东、福建等东南诸省,都出现了规模很小的鸦片种植,虽然“具有潜在蔓延发展的趋势”,但由于清严厉的控制和查禁与行动,“所造成的危害性也不如进口鸦片那样明显与突出”⑥。清为何能控制住土烟种植而使其不成为当时鸦片泛滥的原因?笔者以为,土烟种植没有公行制度这样的掩护体,摆在们面前的目标是明确而单纯的,恐怕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可见,公行制度制造并时时增加着禁烟的难度,它对鸦片走私的作用不言而喻。
3、禁烟错位暗示的制度根源y
清统治集团禁烟方针是错位的①。从传统的例禁②,到许乃济的弛禁,再到黄爵滋的严禁,一面是皇帝从未移动的禁烟态度,另一面是臣下偶尔的争议。有人说,弛禁代表的是那些从鸦片贸易中获得好处的。这种说法颇值得怀疑,因为一般从走私中获取利润,一旦弛禁,鸦片贸易合法化,们就无法渔利③。天朝的官吏们都善于揣摩皇
帝的心思,做事的最大诀窍就是做那些符合皇帝心意的事,说皇帝想听的话。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有多少卑鄙小人就是靠掌握这个诀窍而官运亨通,青云直上。许乃济是否是因为感觉到皇帝心意的变化,即皇帝也有弛禁上的犹豫,而提出弛禁的呢?N5B6B
笔者以为,倘若天朝中的某位臣民怀疑皇帝的禁烟立场,肯定不会有好下场。不妨举这样的例子,鸦片战争后,在南京条约谈判的过程中,英人要求鸦片贸易合法化,清的代表们一方面深知禁烟已不可能,另一方面却不敢向上奏请禁烟,“弛张均无把握,操纵实出两难”。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中国的交涉人员,不论他们私人意见如何,都清楚地了解他们决不能去请求他们的圣上自食其言”④。皇帝已经说了要禁烟,不管现不现实,你都得照办。这似乎是昏君的做法。事实是这个结论有一点冤枉道光皇帝。道光皇帝一直都坚持禁烟立场,但他在许乃济提出弛禁的时候并没有立即追究许的责任,反而下令让广东的对此议复。这似乎有一点矛盾。但有学者发现许乃济上奏,另有契机。1836年,道光帝对那些由各地上达虚报鸦片吸食情况的奏折感到厌倦,便在署两江总督林则徐、江西巡抚周之琦、浙江巡抚乌尔茶额、护安徽巡抚隆景文等人的奏折上朱批:“既无买食之人,自明岁为始,毋庸具奏。”很可能是许乃济得知了这一消息,认为道光帝对鸦片的态度有所缓和,方上奏弛禁⑤。照这样理解,许的确是揣摩着皇帝的心意办事,而我们又猛然发现在皇帝坚持的背后似乎有犹豫的因素。皇帝在禁烟问题上真的有内心上的犹豫吗?他为何犹豫?
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帝很注重遵守祖宗规矩,恪守传统;这是他们打小就受到的教育。中国从春秋战国时就强调礼仪的重要,在后世王朝中,礼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谓“朝廷上的政事千头万绪,而其要点则不出于礼仪和人事”⑥。通过礼,皇帝树立其作为天子的威严,使天下处于井然有序的秩序中。遵守祖规家法,恪守传统,便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
可不可以说自雍正皇帝颁布禁烟法令起,后代的皇帝都只是出于遵守这条被确立的祖宗之法而禁烟?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道光皇帝的犹豫。因为礼有仪式的内涵,意味着表面的东西。雍正以降的皇帝们坚持表面的仪式,对禁烟的意义和目的是模糊的,这为从根源上解释贪官污吏们的营私舞弊行为和禁烟不力提供了可能性。一种隐性作用,使得清的禁烟法令成为具文。道光或许也看到了禁烟的糟糕状态,他既没有动力严禁,又不能不禁,犹豫的状态自然而
然地产生了。上文中郑剑顺先生提得好,传统的禁烟应该称为“例禁”,一个“例”字就反映了清朝皇帝表面化的禁烟态度。鸦片战争后,英人对华鸦片贸易更加猖獗和明目张胆,清一方面对禁烟的虚妄心知肚明,另一方面还在表面坚持“例禁”,直到1858年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谈判时,在来自外部(英法联军武力胁迫和列强外交诱劝)和内部(走私横行和财政窘迫)的双重压迫下,清终于作出鸦片弛禁的重大决策①。中国传统的礼仪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综上所述,清最高统治者对于鸦片泛滥实在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这又可以归结到天朝荒唐的制度——礼制。
1840年前,英国遇到了对华贸易困境——白银来源枯竭,为解决这个困境,保持对华贸易的巨大利益,英国人发现了鸦片及对华走私鸦片的有利条件,于是开始对华大量输入鸦片;没落的晚清帝国的统治者们执著于天朝的祖规家法,对禁烟缺乏深刻的认识,在决策的层面上处于一种犹豫状态,从而为围绕鸦片走私的官吏们提供了营私舞弊的空间,再加上腐朽的外贸制度,使禁烟成为空谈,于是,鸦片汹涌地在近代中国泛滥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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