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的重要意义
关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长期以来都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由于我国是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这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同,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的演变呈现出明显的新特征:
1.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从社会矛盾对应群体的角度来看,官民(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这是由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背景条件所决定的,当代中国官僚资本凭借强权践踏民权,与同广大群众奋起维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2.差距越来越明显,穷人很穷,富人很富,这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的真实主要矛盾。
3.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我国民众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
4.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的矛盾,从社会矛盾激化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往往表现出一种连带性的、迅速扩张的特征,即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矛盾的现象
5、诉求方式相对温和,就现阶段中国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诉求方式而言,仍然是以温和的方式为主,激烈的利益诉求方式只是少见的现象。
解决社会矛盾容易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即:在解决此种社会矛盾的同时,却往往会加重了彼种社会矛盾;从社会矛盾演化趋势角度看,其生长空间很大。两方面的数字足以说明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一是“上访”数量居高不下,二是劳资纠纷的数量上升迅速。
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但我们对使用“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研究不够,致使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必须认清多年来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亦从其特殊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才能明确:“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应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由此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学说的指导意义,并可以得出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