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 重点排查内容
一、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
二、 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三、 经营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 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
五、 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 电源插座是否靠近易燃物品;
七、 在营业结束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等安全情况,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上述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