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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行风评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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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

行风工作会议讲话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是按照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共同研究决定召开的,这是继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教育系统行风工作之后的又一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市纠风办领导和特聘行评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我代表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市的正确领导和市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帮助监督下,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在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市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是我们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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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地看到,我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办学行为方面:一是违规办学,个别县区的个别学校仍存在校内私自举办高考补习班,影响普通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现象。二是一些学校不注重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而热衷于增加学生课外负担。三是个别学校除执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外,违反规定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生。在教育收费方面:一是个别学校存在私立收费项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问题。二是部分学校代收费项目过多,违反学生自愿原则,存在统一强制订购多种教辅材料和乱摊配服务性费用的问题。三是“三限生”缴纳择校费后仍收取学费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教育管理方面:一是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现金支票和现金列支大额教学用品的问题;违反国家 财政对事业支出管理的要求,基建支出与事业支出费界限不清的问题;违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未做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问题;违反《天水市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未办理采购手续的问题;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违反有关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的问题;违反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有的学校存在财务预算制度不够完善,帐目不全的问题;有的学校资金使用手续繁杂,存在滥发补贴现象。二是学校政务透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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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不够,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越级上访、来信来电上访案件数量较多。三是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个别教师随意体罚学生,班主任动辄开除学生,教师私办补习班,学校对此疏于管理等问题。因此,行风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下面,我就如何搞好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民主评议教育系统行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斗争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参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我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切实增强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抓紧、抓实,促进我市教育系统行风的根本好转。

教育系统已经历了多次行风评议,我想各学校的领导对行评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都应有明确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我们的各项工作还有许多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行业不正之风仍然有其存在和滋生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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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群众对查纠各种热点问题的要求仍然十分迫切,对于这一点,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领导一定要认识明确、态度端正,既不能松懈厌战,也不能消极怠慢,更不能满足已取得的成绩,我们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标本兼治,才能有效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才能巩固已取得的成效。

今年省上对民主评议教育系统行风工作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的中心工作,努力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民主评议工作中,在参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规范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各参评学校在行评工作中,必须深刻认识开展行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必须按照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制定的《2011年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其中的“四个阶段”一个不能少,“四项要求”一个也不能缺,要把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列入到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后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抓住重点,以评议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今年是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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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工作都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同时国家和省上对我市两基“攻坚”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市、县区教育部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按照省上要求,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在高中阶段学校进行,评议重点放在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主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认真清理规范现有改制高中学校工作中涉及的投入、国有资产、教师编制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招收择校生和收费情况要进行公示。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择校费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要加强对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管理,坚决制止在学校建设中相互攀比、追求豪华的做法,禁止通过高收费转嫁还贷责任。示范性学校要在规范办学、规范收费、规范管理、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切实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凡因严重乱收费和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被纪检监察、教育、纠风、发展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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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委(价格)、财政等部门查处又不认真整改的学校,由教育部门取消其示范性学校称号,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强化学校收费管理。教育乱收费是久治不愈的 “ 顽症 ” ,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最强烈,也最不满意。加强行风建设,就要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存在,但是,这绝不能成为向学生开口收费的理由;要清醒地认识到靠乱收费来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办法是极其错误的,靠乱收费来建设学校是不现实、不正确且也是不支持的,因此,各学校必须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持依法收费,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和机制;坚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动作,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培育教师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对于极少数师德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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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清理出教师队伍,维护教师队伍的纯洁和稳定。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加强领导,确保评议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这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性强,要求高,时间紧,社会关注程度很高,各县区、各参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要做到摆上位置,落实责任。要尽快建立县、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的党政“一把手”,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行风建设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配备得力人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在工作推进上,要做到主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既需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纪检、监察、宣传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工作中,教育部门对系统外的部门和同志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步调、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按照《 2011年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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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共同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三是在工作安排上,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既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又要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为其他各项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志们,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优良的政风行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让党和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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