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维护合同
项 目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 的家庭防盗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背景广播系统、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停车库收费系统交由乙方维护保养。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定本合同书。
一、 乙方工作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对甲方弱电进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及服务方案对弱电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做好保养记录,并由甲方派人签字认可。
二、 双方职责和义务
1.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甲方应派项目主管人员配合乙方工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为乙方
创造一定的工作条件,确保乙方工作按期完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根据合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在合同期内,每月巡检一次,每
一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
3. 乙方每次维护保养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养记录表,并由甲方主管人员签字认可。 4.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家庭防盗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背景广播系统、可视
楼宇对讲系统、停车库收费系统正常运转。
5.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系统正常运转,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如因设备老化或损坏须
更换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造出清单报甲方确认),购买材料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设备损坏,则由乙方负责。
6. 在维修更换或采购期间,乙方应采取有效地临时措施(免费暂借维修件),确保系统正
常运行。
7.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维护保养款。
8. 乙方在施工质量、服务态度方面不能使甲方满意,甲方可提出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 保养费用和付款方式
维护保养费用每年为 元。 维护保养费一年分二次付清。
第一次为20 年 月支付维保款50%,即 元。 第二次为20 年 月支付维保款50%,即 元。
四、 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如一方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2.如因物业服务合同发生变化,本合同自然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