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内透支信用卡离婚后谁还

婚内透支信用卡离婚后谁还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夫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

4、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为生产、经营事项产生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 ,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8、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