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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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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未经同意更换商标并投入市场、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给他人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等。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拓展延伸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是指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在实际操作中,律师需要对商标侵权案例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包括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侵权方的主观故意、损失程度等方面。基于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律师可以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如提起侵权诉讼、发送警告函、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等。同时,律师还可以为客户提供预防侵权的建议,如商标注册、维护商标权益等。通过深入分析案例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可以更好地保护客户的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七种。商标侵权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是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律师通过详细调查和分析案例,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如提起侵权诉讼、发送警告函等,以保护客户的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九条 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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