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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分立业务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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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股份公司分立需要公司通过股东大会的特别表决做出分立的决议,之后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不需要进行清算。

一、合并与分立需要多少比例的股权同意

二、公司分立以后能否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分立后不一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分立后的公司的总的注册资本一般不变,而各个分立后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应等于分立前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总的数额。

三、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都有哪些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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