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普通丢失了,可以让开具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到双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证明。专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专用丢了,应当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的流程办理丢失手续(去税局做丢失备案,接受税局罚款处罚,然后用备案表与复印件一起入账作为附件)。丢失的是不可以随便补开的,丢失的如果补开了会导致虚开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