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地征收的审批和供地程序是怎么样?

土地征收的审批和供地程序是怎么样?

来源:宝玛科技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或县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批准)。

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和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在五公顷以上的,仍要报省批准;一公顷以上、五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批准;一公顷以下的,在县行政区域内,由县批准;在市辖区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批准。征地审批时间少则几个月,长则超过一年。

3、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依法应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市、县先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再由被征收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到土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然后,土管部门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再次公告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批准后,由土管部门组织实施。

4、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后,再由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提出用地申请,由市或县土管部门拟订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批准,再由市、县给建设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出让土地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划拨土地的,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无论是谁,都绝对不可能准确的回答出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不管是在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差异化是很明显的,有些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其实跟城镇居民是差不多的,应该说当地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那村民也只能拿到这么多的补偿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