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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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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但超出规定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基金支付,其他疾病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根据妊娠情况和胎儿数量确定,还有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保险基金也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法律分析

一、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结语

生育保险明确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女职工生育相关的费用,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生育津贴的标准根据妊娠时长和分娩方式确定,同时还包括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此外,一次性生育补贴也将根据生育情况给予补偿。生育保险的范围还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这些待遇和补贴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适当的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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