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包括犯新罪、被发现漏罪或有违法行为,将面临撤销假释的处罚。对于因犯新罪而撤销假释的,将按照刑罚执行期间犯罪的方式数罪并罚。对于因发现漏罪而撤销假释的,将按照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方式数罪并罚。对于有违法或违规行为而被撤销假释的,将继续执行未完毕的刑罚。此外,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犯罪行为或漏罪,只要不超过追诉时效,仍将撤销假释并数罪并罚。
法律分析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1)犯新罪;
(2)被发现“漏罪”;
(3)有违法行为;
(4)有违反假释规则行为的,应当撤销假释。
对因为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按刑罚执行期间犯“新罪”的方式数罪并罚。对因为被发现“漏罪”而撤销假释的,按照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方式数罪并罚。因为有违法或违规行为被撤销假释的,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注意:
(1)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罪犯在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只要该新犯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仍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发现罪犯在假释之前有漏罪未经处理的,如果该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期限,仅对该漏罪定罪处罚,不产生撤销假释的效果。
(3)假如2中的甲的谋杀罪行(漏罪)是在假释考验期内(自2001年3月8日起至2003年3月7日止)被发现的,则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并罚的方法是“先并后减”:将故意杀人罪判处的刑期(比如15年)与原判决(合同诈骗罪)的刑期10年,按照加重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期(先并,比如20年),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8年(20-8=12),甲最终还要服刑12年。或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有效,算作其20年刑期已经执行了8年。
(4)假如3中的甲杀人罪行被判处了死刑或无期徒刑,则数罪并罚极为简单:按吸收原则决定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
假释期间再犯罪的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结语
假释期间再犯罪的处罚严格,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来说,必须遵守假释规定。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被发现漏罪或有违法行为,假释将被撤销。对于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将按刑罚执行期间犯罪的方式数罪并罚。对于因漏罪被撤销假释的,将按照刑罚执行期间发现的方式数罪并罚。对于有违法或违规行为被撤销假释的,将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的罪行,只要不超过追诉时效,仍然会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对于假释之前的漏罪,如果未超过追诉期限,仅对该罪行定罪处罚,不撤销假释。根据具体情况,撤销假释后的数罪并罚将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人民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三条 人民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对被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人民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裁定撤销假释的,由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