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基层起诉,单位不执行可向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裁决书生效后,申请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应依法执行。对裁决不服,可向提起诉讼或申请中级撤销裁决。但裁决属一裁终局时,单位不能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去哪个起诉
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起诉。
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的事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起诉。
二、劳动仲裁裁决后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结案后不执行,也就意味着仲裁裁决已生效。用人单位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被申请人既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向起诉,又没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的规定,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了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有表示不服的权利,而救济途径就是向人民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中级人民撤销裁决。若是既不履行裁决,同时也不提起诉讼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当然,我们也发现,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方面,法律对用人单位是做出了一定的。若是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则不允许单位提起诉讼。
结语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劳动者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起诉;用人单位争议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事项时,也应向基层起诉。劳动仲裁裁决后单位不执行,劳动者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不能提起诉讼。劳动者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