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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要求对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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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认交通事故伤残可以鉴定。但是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的,需要向人民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不准确等),否则人民不予准许。

一、对方抗辩不同意可以推翻司法鉴定吗

如果司法鉴定不同意可以推翻,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应予准许。

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也可以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二、车祸几个月做伤残鉴定

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显现就作出了伤残鉴定,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的情况,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一般损伤至少治疗终结3个月后才可以鉴定,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明确的鉴定时机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建议还是请教专业医生。你既可以由诉前自行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后由委托鉴定。当然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对方不一定会认可,很可能还会提起重新鉴定。委托鉴定的好处是鉴定认可度高、具有权威性,一般不会接受重新鉴定的申请,因为相比较自行鉴定来讲,保险公司和肇事车驾驶员或车主更相信。

三、双方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双方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如下: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修车,理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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