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的天数:若劳动者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则累计病休时间为六个月;若劳动者有六个月的医疗期,则累计病休时间为十二个月;若劳动者有九个月的医疗期,则累计病休时间为十五个月等。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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