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休档案名字与身份证不符需要证明二者是同一人。
职工办理退休,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可以分别情况处理:
一、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
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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