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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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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试用期 ,工资不得低于 劳动合同 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 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 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 二、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网 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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