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合法的意见。
一、企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具体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因以下非劳动者过错的原因,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二、合同到期能不能领到失业金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遇到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呢?我们将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视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经济赔偿金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