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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