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最新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最新立案标准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最新立案标准为: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所谓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权发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售;
或者有权发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不具备领购、使用上述条件者发售的行为。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达到什么标准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才能立案?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