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签劳动合同用这些材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一、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有哪些证明力是怎样的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上述证明材料都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仲裁委员会或者都会认的。
二、事实劳动关系如何举证
存在以下情形,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职工名册;
(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