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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是特殊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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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是: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罪犯。特殊累犯是:构成刑法规定的危害罪、恐怖活动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被称为特别累犯。

一、累犯具体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二)特殊累犯构成要件:构成刑法规定的危害罪的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被称为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罪的犯罪分子。这里对成立累犯的时间条件没有任何,体现了对构成犯罪的累犯,更加从重处罚的精神。其条件为: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罪,即构成危害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

二、怎么定义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中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

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三、管制算累犯吗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判处管制后再犯罪是否属于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第65条、66条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认定累犯时,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不可能成立一般累犯。但对于特殊累犯而言,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即可,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可能成立特殊累犯,依然可能被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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