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诉讼中的重点之一。通常会从子女最大利益出发,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子女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另外,在决定子女抚养费时,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教育、生活等各方面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指定给父母的一方或者其他适当人抚养。父母双方的监护权应当得到尊重,不得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判决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未成年子女有权与父母、其他监护人建立、变更、解除监护关系。监护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应当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其健康成长为原则。
以上是当前处理离婚中子女抚养纠纷的主要法律规定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