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诉吗
1、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二、刑事和解后会不会留案底
1、从严格意义是讲,只要没被批捕就不叫有案底,的治安和刑事拘留都不算的不叫留案底,只是内部保存一下资料,一般没多大影响,不会公开的。
2、如果是自诉案件,即是指不经过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提起诉讼,由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和解后原告撤回起诉,案件没有经过实体审判,不会被判刑,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4、如果是公诉案件,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机关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该内容由 孙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