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是先予执行,对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什么是先予执行,对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2、发回重审的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3、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